一、免学费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民族地区学校就读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免除学费(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我省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城市学生的10%确定。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应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纳入资助保障认定范围。
免学费标准:按照预备技师、高级技工、中级技工培养层级及专业标准免除学费,即每生每年1600元至4900元不等。

文科类:财经商贸类所有专业,服务类中饭店(酒店)服务、导游、商务礼仪服务、物业管理、家政服务、会展服务与管理、茶艺、邮政业务、酒店管理、旅游服务与管理、休闲服务与管理、快递运营管理、保安、快递安全管理、婚庆服务专业,以及其他类中幼儿教育专业。
理工医类:机械类、电工电子类、信息类、交通类、农业类、能源类、化工类、冶金类、建筑类、轻工类、医药类、文化艺术类中所有专业,服务类中除上述文科之外专业,以及其他类中除上述文科之外专业。
具体详见《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明确技工院校专业文理分类的通知》(赣人社字〔2024〕201号)。
二、国家助学金政策。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我省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比例按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人数的15%确定。六盘山区等11个原连片特困地区和西藏、四省涉藏州县、新疆南疆四地州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学生(不含县城)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按照我省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要求,为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时,应向特殊困难群体倾斜,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中“边缘易致贫户”、“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的学生予以关注,根据学生资助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纳入资助保障认定范围。
